[******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移动警务服务]项目采购人为[******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],项目资金已落实,现已具备采购条件,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,现进行公示。
一、 采购内容
******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移动警务技术服务两年】
二、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
******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(2021 版)的通知》(中国电信采购[2021]11号 第十九项单一来源采购适用范围的解释中,非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情形第11条,政府或行政部门定价、指定供应商、指定产品、要求特定的 规格标准、特定的性能指******有限公司采购。】
三、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
******有限公司】
四、 公示媒介和期限
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(******)上发布,其他媒介转载无效。
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6日,共3天。
[公示期不少于3天,公示期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开始计算,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。]
五、 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:【蒋老师】,【******】
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:【姚老师/******】,
【异议接收邮箱:【******】
公示期间,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、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,应【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“招投标-采购异议-提出异议”模块提出/【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[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]】
******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
日 期:2024年10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