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**********医院签订基站设备用电转供电合同,经双方协商,明确如下:1、收费标准:以电网开具的发票单价金额为准;2、电费结算:按半年为周期进行结算支付(即6月、12月),一年结算两次。每个结算周期的用电量由甲乙双方人员共同抄表并签字确认,乙方应确认后[45]日内向甲方交付电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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迪庆电信香格里拉市人民医院5G室分转供电服务采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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